律师见证书
本所接受买受人陈冉(以下简称甲、出卖人陈喜、张国兰(以下简称乙本所接受买受人陈冉(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陈喜、张国兰(以下简称乙买受人陈冉的委托,为甲乙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的真实方)的委托,为甲乙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和甲乙双方签字的真实性进行律师见证。性进行律师见证。一、委托人情况
买受人:买受人:陈冉国籍:中国国籍: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110106出生日期:出生日期:1986年3月1日性别:性别:女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宝华头条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宝华头条3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075联系电话:138联系电话:
出卖人:出卖人:陈喜国籍:国籍: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110106出生日期:出生日期:1958年11月15日性别:性别:男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宝华头条36号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宝华头条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075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0
出卖人:出卖人:张国兰国籍:国籍: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110106出生日期:出生日期:1961年6月24日性别:性别:女
f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宝华头条36号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宝华头条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075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6二:见证事项1、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房屋买卖合同《2、甲乙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字的真实性。、甲乙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字的真实性三、甲乙提供的材料1、提供了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了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2、提供了陈喜与张国兰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了陈喜与张国兰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3、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4、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四、见证结论1、甲乙双方于2009年9月7日,在丹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丹宁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26号朝外MEN财贸中心B座8层)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我的面前,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房屋买卖合同》签字,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签字,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该协议书上甲和乙的签名均属实。定,该协议书上甲和乙的签名均属实。2、经审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房屋买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