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还很不够。
三金融体制不完善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新业务按一级法人管理,逐级授权的原则,予以审批或备案。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办或增办的业务,原则上不得超过其上级行的业务范围。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在审查商业银行新业务时,对超出现行规定的创新行为往往持观望的态度,这与商业银行对发展新业务的需求不相适应。另外,我国的金融体制长期以来受行政干预很大,而且在某一特定情况下,国家为稳定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所制定的经济政策也会对商业银行的经营造成很大的影响,金融业激发不出创新的活力。四社会信用观念淡薄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以社会信用为基础,包括政府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而目前我国,社会信用观念淡薄,信用制度的建立落后于国家经济发展的程度,从而制约了包括银行产品创新在内的经济金融活动的开展。五机构设置调整缓慢在内设机构上,主要按照业务及产品分类设置部门,一个部门只负责提供一种或几种产品和服务,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无法从整体上对业务进行综合管理,更难以对客户、渠道、业务等进行成本分析。六缺乏金融创新人才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产品创新低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才缺乏。在整个产品创新过程中,对人员素质要求很高,但我国商业银行投资理财及信息科技等方面的产品创新开发人才以及符合创新需要的理论与实践、业务与技术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自主研发创新的能力不强。三、提升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能力的建议一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首先,针对不同客户群的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产品创新策略,从而强化特
f色创新意识,避免产品重复和同质化。再者,加强客户细分,针对不同客户群的不同需要,为客户提供有差别的分层服务,提高产品适用性和客户满意度。另外,可通过与保险、证券行业合作,扩大业务范围、增加产品品种、拓展我国商业银行在组合产品创新方面的空间市场。同时,依托银行业电子化建设,以技术创新作为银行产品创新的突破口,依靠电子化平台,使银行产品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大大提高,有利于银行维持产品创新的效益,也能使其服务向自动化、简约化方向转变。并且顺应国际银行业趋势,将应用技术作为产品创新的主要手段,完善现有的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的各项服务,及时更新各项功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构建客户信息数据库,进行集中、有效的数据信息管理,应用数据挖掘,进行业务产品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