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考核积累、提供原始依据。9、学校按每周每人50元(具体金额由学校行政办公会按照学校财
f务工作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学校的经济情况予以研究确定)的金额设立教师(行政)值周工作专项考核资金,对教师(行政)履行值周工作的情况给予专项奖惩,每学期期末发放一次;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职工每月工作考核和期末综合质量考核的范畴予以考核评定。
10、值周行政、值周教师到岗考核按《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在教职工每月工作考核中体现;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给予评定,凡按时到岗、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当周无学生安全事故和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模范遵守本制度的评定为优秀并奖励50元周;有少数未按时到岗(早退、旷工除外)的现象、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当周无学生安全事故和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自觉遵守本制度的评定为良好并奖励40元周并追究相关责任;有未按时到岗(早退、旷工除外)的现象、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当周无学生安全事故和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较好遵守本制度的评定为合格并奖励25元周并追究相关责任;未按时到岗、履行岗位职责不认真、当周有学生安全事故和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评定为不合格,扣发值周专项奖励并追究其相关经济、行政、法律责任,期末综合考核降等或全部扣发(视情况由学校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凡履行职责不认真,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的扣发专项奖励525元次并追究其相关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五、附则:11、本制度解释、补充权属学校行政办公会。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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