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的金额按实际窜货数量乘以产品零售价的
2至5倍计算),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及不给乙方任何返利等奖励。
六、费用支持
1、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所需要的进场费、条码费等以及用于产品终端促销的端架费、堆头费(TG)、海报费
(DM)、陈列费、促销管理费、促销人员费用等费用,在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由甲方承担(未取得甲方书
面确认同意的任何费用,甲方概不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与商场、超市的其它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可依据书面确认书及相应发票原件在代支该笔费时的次月20号前到甲方处报销结算。
3进场费条码费由乙方先行垫付,甲方从乙方第二批进货开始按乙方进货金额的30进行返还,直至结清
为止。
七、交货地及运费
交货地点为
省
市(县)
(地点),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达
交货地点,到达该交货地点前的运杂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该交货地点后的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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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渠道区域经销商合作协议合同书
八、产品验收
1、乙方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加盖收货专用章或指定收货人签收,乙方应当场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乙
方验收入库后,甲方不再承担破损责任。如验收入库时发现破损产品,乙方须在收到货后的三日内向甲方提出
异议,并提供具体数量、规格、金额、破损原因之说明。乙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身份证
号码为:
住址
),电
话:
。如果乙方变更收货人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场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产品品种、包装外观、含量、数量、规格、质量等,乙方在验收
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色泽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
出书面异议;乙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三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3、乙方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盖上乙方印章或乙方指定收货人签字,表示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并验收合格,甲
方不再承担破损短少责任。
4、运输途中残损产品处理规定;
(1)、乙方在签收时应该拒收货外包装破损或明显短少的货物;
(2)、乙方务必在货品到达时在收货回执上注明由于残损而拒收的产品规格和数量,并立即将签收单或承
运商的证明传真至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注明残损的签收单或承运商证明之传真后,经与运输公司核实无误后,将开具红单,
冲减乙方应收款;、
(4)、货到乙方仓库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甲方视乙方收讫无误。
九、货物管理
1、乙方应加强仓库管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