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20081007084945日照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一
总则
1为加强我市房产测绘管理,统一房产面积测绘计算规则,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制定本细则。2本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的权属登记、交易、租赁、评估、抵押、行政裁决、拆迁等的房产面积测算。3本细则所称房屋面积的测算系指房屋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计算,它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4本细则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二房屋墙体定位及归属确认
1房屋勒脚以上的外墙体包括阳台与房屋的分隔墙体,其墙体面积不包括凸出外墙面的结构柱、装饰柱或装饰性的挂墙体(如玻璃幕等)。
f2单产权的房屋、独立幢或独立宗地的连体别墅不存在共有建筑面积,其房屋外墙体全部归入房屋建筑面积内;毗连房屋四至墙体归属由相邻各方指认确定。3房屋墙体归属是房屋四面墙体所有权的归属,分为自(有)墙、共(有)墙、借(他)墙三类。房屋墙体以外的围墙归属不予调查注记。房屋墙体四至归属由产权人填写墙界调查表,对于自(有)墙、共(有)墙须由邻户认证确定。对于借(他)墙只需产权人认证确定即可。4成套房屋的外墙(包括山墙),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归属不同功能区的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均为共有墙。共有墙的权属线绘于共有墙中线处,其墙体面积以权属线为界各自归入相关建筑面积中,其中房屋的外半墙面积归入共有建筑面积。连体别墅不属于成套房屋的范畴,可分割成独立的产权单元房屋。5成套房屋的架空楼层、局部架空等无墙体的外围,包括底层楼梯入口处、店面或车库的卷闸门或铁栅门等,其墙体厚度可参照本层其它外墙或承重墙的实体厚度确定,本层无可参照的可套用上层外墙体厚度确定。地下室外围墙厚可按审定的设计图纸墙厚计算建筑面积。产权各方有合法界定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无协议或协议不明确的按本规则执行。
f6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以结构楼板外沿至玻璃幕等外墙面的间距确定为外墙体厚度。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厚度计算。栏杆、矮墙等维护结构的不视为主墙。金属幕墙及其它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