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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处置重、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国家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14141基本原则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国家林业局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
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142本预案涉及的国家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
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143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44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
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l5预案启动条件
重要火情报告国务院后,国家林业局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如果火场持续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地方政府请求救助或国务院提出要求时,经国家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本预案启动后,国家林业局立即成立“国家林业局扑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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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扑火指挥部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国家林业局扑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具体承担:综合调度、后勤保障、技术咨询和现场督导等工作。22国家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本预案启动后,国家林业局扑火指挥部及时将火灾情况和各部门应承担的任务函告国家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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