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
comc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作者:陈洁曹志平来源:《中学政史地教学指导版》2017年第08期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萌芽期。最早可考证的监察活动始于夏商周时期,如《周礼春官》记有“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可见西周所设御史官一职已初具监察职能,但在这期间并未成立专门的监察机关。至春秋战国时期,御史官被赋予了新的监察使命。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监察活动仍相对单一、局限,只是一种萌芽阶段。
2形成期。直至始皇帝一统六国,中央集权制的建立为监察制度的延续夯实了政治基础。中央设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借以“三公九卿制”赋予了御史大夫监察百官的权限。其中,中央由御史府掌握天下文书,监察百官;地方由御史大夫授命各“监御史”派驻各郡县,设置郡御史监察郡内各项工作,以此保障中央统管各地,稳固皇权的至上。而后,汉承秦制,不仅赋予了御史大夫监察与行政两项职权,还设立了中央监察机构“御史台”,并先后颁布了《监御史九条》与《六条察郡之法》,推动了监察活动趋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3发展期。时至政权频繁交替的魏晋南北朝,封建割据分裂状态持续的存在,使得各朝代监察活动各有名目,但御史台作为独立部门,仍是皇权统治阶级中的最高监察机构。只是魏晋时期的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改由皇帝直接控制;而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至晋朝后期,改由御史中丞下设的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权,各地方由朝廷不定期委派巡御史,不再设置固定监察机构监察地方官。隋唐时期则继承了南北朝以御史台为主、台谏并立的格局,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推行了经常性监察与临时性巡查相结合的动态监察机制,制定了明确、具体的监察制度,使得古代监察制度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4顶峰期。明、清是封建君主落实中央集权制的全盛时期。其中,明朝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并设立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以及下设地方十三道巡按御史,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纠举弹劾之权,以此形成三重监督网格,自上而下全面开展监察工作。清朝整体上沿袭明代监察体制,但也有其独特发展监察权高度集中。即,清廷中央仍以都察院为主监察机构,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都察院下设十五道监察御史(后增至二十二道),科道合一,并颁布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监察法典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