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承包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厂房钢筋混凝土屋面拆除,水轮发电机组拆除,厂房下部混凝土局部拆除,厂房下部结构尾水室、蜗室、水轮机层、发电站层钢筋混凝土浇筑及其相应的临时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第一台机组混凝土结构定于
定于
年
月
年
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月
日
年
月
日浇筑结束;第二台机组混凝土结构
日动工,
年
月
日浇筑完工。
日提交第二台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面。
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良。
五、合同价款:
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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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通用条款》相关规定。
七、本合同《专用条款》1、执行水利、水电行业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2、执行省、市建筑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发包人工作1、图纸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提供盖章生效施工图三套。2、动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m之内。施工期中不间断供水、供电。3、提供砼拌和场地、砂厂料堆放场地、钢筋、模板加工场地。4、提供施工人员生活福利住房和临时库房、工棚。提供生活水、电供应。
九、承包人工作1、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逐月提供建设计划报表。2、负责尾水闸孔的围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发包人承担费用。3、负责1、2机组之间施工隔墙构筑和拆除,运行机组保护棚架的搭设和拆除。发包人承担费用。
十、材料所有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额计算耗用量结算。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结算。
十一、质量和验收1、中间验收尾水室、蜗室基坑开挖结束后,必须作隐蔽工程验收,厂房旧屋顶拆除结束后,作中间验收。凡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必须合格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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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十二、安全施工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规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十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按设计预算单价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基数。
2、人工费补贴:按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