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
为贯彻“车车安全,人人平安;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媒体做好驾驶员告诫工作,出车前对驾驶员进行询问、告知、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
告诫内容:1、车检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询问、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2、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情况,是否饮酒和服用药品情况,确定其驾驶员是否符合安全行车的基本要求,检查驾驶员所携带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车辆当日安全例检是否合格,通报沿途天气情况,车辆行驶路线上的道路情况,叮嘱驾驶员牢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开车时不接打电话、按规定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3、如发现驾驶人有饮酒、生病、或者情绪不良者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经理处理,安检处暂时不予放行,待安全经理处理完毕后,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放行,并告诫驾驶人不得再次出现类似的情况。相关具体措施:1、要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疲劳驾驶。驾驶员每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两次开车的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2、在山区、人流密集地等比较危险的路段行车,公司每天需派安检员及时提醒,小心驾驶,安全第一,宁慢十分,不抢一秒,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3、公司安全例检人员要做到每车一问,落实好本制度询问及告诫工作。4、遇大雨、大雾、冰雪天气极端天气,北斗监控管理人员通过北斗监控平台向驾驶员发送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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