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规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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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是以走、跑、跳跃、投掷等组成的,以个人为主的运动项目,以长度和时间来计算成
绩和决定名次,分田赛和径赛两大类。从第1届现代奥运会起就列为主要的比赛项目。1928
年第9届奥运会开始增设女子田径项目。现在共设
46个单项比赛,其中男子24项,女子
22项。是奥运会中金牌数最多的比赛项目。
田赛是田径运动的一类,是在田径场规定的区域内进行的跳跃及投掷项目竞赛的统称,分
为跳和掷,其中跳的项目有: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掷的项目有:铅球、铁饼、
标枪、链球等。以高度或距离来计算成绩,决定名次。在田赛的各项比赛中,如参加人数过
多,可先举行及格赛,到达及格标准的参加正式比赛。远度项目〔投掷和跳远〕的正式比赛
人数超过8人时,每人先试掷或试跳
3次,择优选8人,每人再试掷〔跳〕3次,以6次中
的最好成绩为比赛成绩并以此排名次。高度项目〔跳高〕的正式比赛,裁判员先宣布起跳高
度和横杆升高幅度的计划,每个高度运发动都可试跳
3次,运发动可以选择起跳高度〔不低
于规定的高度〕,可对任何一次高度提出“免跳”。试跳时,连续失败3次,不能再继续比赛。
试跳的最高成绩为本人的比赛成绩,并以此排名次。所有田赛项目,运发动必须在规定的时
间内完成试掷或试跳,违者作为一次失败,如再无故拖延,不得继续参加比赛〔以前的成绩
有效〕。丈量远度或高度,除铁饼、标枪、链球以2厘米为最小计量单位〔如米计为米〕外,
其他项目的最小计量单位均为1厘米。
径赛是田径运动的一类,是在田径场的跑道或规定道路上进行的跑和走的竞赛项目的统称。
奥运会设有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第25届起取消该项
目,增设女子5000米〕、5000米、10000米、马拉松、3000米障碍赛〔男子〕、100米栏〔女
子〕、110米栏〔男子〕、400米栏、10公里竞走〔女子〕、20公里竞走、50公里竞走〔男
子〕、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其中马拉松跑因各地竞赛环境差异较大,所以只有最好成绩,
不设奥运会纪录。在径赛的各项比赛中,如果参加人数较多,可先举行预赛、次赛和最后有
8人参加决赛,以决赛的成绩作为最后判定名次的成绩。径赛必须沿逆时钟方向〔即左手靠
近里圈〕跑进。道次〔或起跑位置〕由抽签决定。分道跑项目和接力跑的第一棒起跑时必须
使用起跑器〔其他各项径赛不得使用,采用“各就位”、“预备”和鸣枪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