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科“三重一大”制度),现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本中心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上级有关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中心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整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确定;4财务年度预算调整;5涉及本单位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6工资、待遇、医保等涉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事项;7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8中心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2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三)重要项目安排1大宗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f2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有关文件执行;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对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班子成员会讨论决定。以上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可以邀请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二)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分析,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做出决策。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班子成员会议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四)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表决事项,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五)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f(一)组织实施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班子成员会议做出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