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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2010年教材的新增内容,在最近2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2分,2011年的分值为12分。其中,2010年的简答题来自本章。2011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是:(1)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2)对“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进行了重大调整;(3)对“准予抵扣消费税的范围”进行了重大调整。2012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进行重大调整。本章考点较多,大多数考点需要考生准确理解,复习难度较大。在2012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5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简答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2009年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合计2010年4题4分1题2分1题1分1题5分7题12分2011年5题5分3题6分1题1分9题12分
历年试题涉及本章的主要考点
考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进口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制度增值税的计算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的抵扣消费税的出口退(免)税制度年份题型2010年单选题、2011年多选题2011年多选题、2011年判断题2010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0年多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0年简答题2011年单选题2011年多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0年单选题2010年判断题
第一节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概述(略)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一般规定(2010年单选题)(P288)(1)销售货物【解释】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但不包括不动产。(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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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单位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3)进口货物【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2010年)。A销售电力B销售热力C销售天然气D销售房地产【答案】D【解析】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2视同销售(2011年多选题)(P289)(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但手续费缴纳营业税);【解释】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时,委托方视同销售,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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