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队从事各类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和厂区(车间)作业,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协作单位在项目队范围内承包工程施工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三、项目队下各工区可结合建立、完善各工种、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四、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项目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五、所有作业人员,在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同时,还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行业及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安全规范、规程,包括《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00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机械电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铁总公司程厂1991371号)、《中铁大桥局股份公司机械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机办200532号)等。六、在施工生产中,必须在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状态良好,施工环境符合项目队规定,人身防护措施完备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七、禁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项目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八、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项目队、工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九、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十、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一、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十二、项目队各工区应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和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十三、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单位安排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