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
一、选题1、题目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由指导教师指定。也可以由学生根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自拟题目、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2、题目的难易程度要适当,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3、选题要求一人一题,独立完成。二、指导教师1、指导教师必须由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助工)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不得单独指导。2、教学点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一般情况下由本部指派。有条件的可自行聘请指导教师,但必须提前一个学期向本部提出申请,并上报有关材料。由本部对指导教师资格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等进行审查,本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教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学历、专业、工作简。历教学经历、任职单位、职称资格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3、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4、所有与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的签名必须手写。三、对学生的要求(一)本科生1、认真对待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每一个环节,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2、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独立完成。如发现弄虚作假、抄袭别人的行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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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按不及格论处。3、所有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必须定期与指导教师见面或联系。若不与指导教师见面或联系,逾期不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果自负。4、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不论遇到什么问题都应及时向成教院学历部反映。(二)专科生1、由教学点自行安排。文史财经管理类在最后一学期单独写一篇论文,格式可参照本科论文格式,字数不少于五千字;理工、艺术类在最后一学期做课程(作品)设计,完成设计报告。2、课程设计(论文)必须独立完成。如发现弄虚作假、抄袭别人的行为,成绩按不及格论处。四、验收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完成时间由指导老师自行安排,定稿完成时间定于每年的5月20日之前或10月20日之前。验收、答辩具体时间到时通知。五、成绩评定及验收(一)评分标准指导老师成绩占40、验收小组成绩占60,得出总评成绩为最终成绩若最终成绩为优,必须进行毕业答辩,答辩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如果验收小组评如果验收小组评定成绩为不及格,则该生毕业论文为不及格。定成绩为不及格,则该生毕业论文为不及格。所有论文及设计由本部派人进行毕业论文为不及格验收。(二)成绩上报成绩由教学点进行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