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仍由村级享有和承担,并负责债权收回、债务偿还工作。
2、街道村财办对村级会计核算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账户、统一票据、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
3、收支的监管。村安排报账员一名,日常零星支出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的额度区别村情,支出规模等情况按市统一制定的财务制度执行,每月报账,所有支出单据必须合规合法,村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工程类支出依据项目资金监管方法监管。
4、村资产、资源的监管。各村已在村财办固定资产管理实行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三级管理,定期清查登记,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记实相符。在处置资产、资源时,先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将会议记录及书面报告报镇纪委党政办备案,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涉农资金的监管1、政策宣传。镇财政所和党政办、镇纪委,要定期联系并配合相关职能站所,及时准确公开国家的各项补助政策,督促站所及各村及时公示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及时发放《公开信》等宣传品,在确保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f2、资金审核。对相关职能办站所以及财政所自身编制的各类补贴清册,财政所要安排专人逐条、逐项审核把关,增加或减少的户数和金额,必须问清情况并加以核实,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计生奖扶等经常变化的补贴项目,财政所必须安排专人核查,确保审核无误,方能签字盖章。
3、资金的发放。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所必须加强与财政局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联系,确保做到一户一卡,安全快捷、内容准确、金额无误,同时经常督查,任何单位、村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农民存折,更不允许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协商代扣其他款项。
六、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1、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街道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政和纪检的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农林水办公室、民政办、计生办、土地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资金监管领导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工作。2、突出重点,细化职责。按照镇财政工作职责和主要业务,细化对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内容、重点、主要环节和责任,制定各类各项资金的具体监管办法,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完善机制。3、建立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对已进行实施监管单位及时通报信息,反馈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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