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知识点1国际经济法的渊源:①国际经济条约②国际惯例③国际组织决议和规范性文件④国内涉外经济立法⑤判决⑥学说2CISG《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相关规定:(1)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①公约适用于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②国际合同,通过冲突规范导致缔约国法律的适用的(可以保留)(2)不适用公约的货物或者销售:①供私人或者家庭使用的个人消费品②以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③依政府令状进行的销售④公债、股票、证券、货币等⑤船舶、飞机、气垫船⑥电力(3)公约排除的合同:大部分是提供服务的合同(4)公约未涉及的问题:①合同效力②所有权转移③货物引起的人身损害责任(5)公约适用的任意性:①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排除公约的适用②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对公约内容进行修改③如果没有通过约定排除适用,公约自动适用(6)中国加入公约的保留:①书面形式的保留②适用范围的保留3要约与承诺(1)要约:1概念:要约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受要约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2要约的成立条件:①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②要约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③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④要约须传达受要约人才能生效3)要约的约束力①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原则上对受要约人没有什么拘束力,受要约人取得了承诺的权利②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fA要约的撤回B要约的撤销:a英美法认为只要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随时可取消要约或更改要约。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则不可撤销要约:Ⅰ,要约人是商人Ⅱ,要约存续时间不超过3个月Ⅲ,要约以书面作出,要约人签字b大陆法认为,要约原则上视为对要约人有拘束力,即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更改要约4)要约的终止(失效):①要约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止②要约因要约人的撤回或撤销而失效③要约因过期而失效④要约没规定有效期的,分两种情况:A要约采用对话方式:即时承诺B要约采用非对话方式:a大陆法: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时间b英美法:合理期间⑤要约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A更改要约的实质性条件,视为一项新要约反要约B更改的是非实质性内容,则承诺有效,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第二,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2)承诺(1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构成要件①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②承诺须于有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