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规定1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2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3在尘、毒作业场所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4进入塔、槽等罐内作业应按罐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5非专责管理的设备不准随意开停。6仪表工工作前需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种仪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工作。7检修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检修。8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方可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人员按制度执行。9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降至常温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修”标志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取下保险。10使用电烙铁不准带电接线应接好再送电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证。11仪表及其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
f12任何仪表和设备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均应按有电对待。凡尚未弄清接线端的接线情况时都应以高压电源对待。
13仪表、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的导线不得有破损、漏电情况。
14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用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
15仪表及其附属设备送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的等级是否与仪表要求相符合然后检查绝缘情况确认接线正确、接触良好后方可送电。
16在仪表和电气设备上严禁放置导体和磁性物品。
17供电后的变压器的任何端子严禁触动。
18严禁带电拆装仪表须带电作业时由现场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或人员联系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送电。
19对现场的仪表中间接线盒、分线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冻、防腐工作以保证仪表安全运行。
20所使用的电动工具电气设备等外壳接地必须良好。严禁用导线不加插头直接插入插座。
21电气设备的电压应符合要求。如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先切断电源再通知检修。非专业人员不得任意触动。
22一切仪表不经车间设备员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条件差压、压力或温度范围等。工作范围改变后须告知设备员备案并在技术档案中明确记载。
f23严禁氨气或液氨与水银接触以避免腐蚀。
24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现场周围必须加设必要的防护隔热设施以防灼伤或烫伤。
26不准在仪表室盘周围堆放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
2仪表维修工
1遵守“仪表工一般安全规程”。
2检修或排除故障时须与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