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
附件1: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下简称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其原则是: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第三条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并网运行的风电企业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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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电压能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上市公司、分公司、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各基层风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风电企业。
第八条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行主管生产领导负责制。各级技术监督机构均应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各风电企业要建立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和分工,保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人员组织落实,保证按照相关的标准、规程、制度开展工作。
第九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领导机构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各项有关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行使对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职能。(二)负责制定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制定、修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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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和指导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四)组织对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五)组织交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经验和先进技术。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