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换使用。
4不得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活动或改变租赁标的用途。5乙方应爱护使用租赁标的,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致使人身、房屋或财产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6乙方在租赁标的施工及使用时不得危及和侵害他人,不得损坏租赁标的,如造成人身、房屋或财产损害,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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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合同需变更时应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2)因旧城改造、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对所出租房屋动迁或拆除,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3租赁期内,乙方选择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合同终止;若乙方书面通知发出不足个月,则甲方从押金中扣除相应天数房租,以补足上述期限。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所缴押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因其退租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全部赔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属双方违约则应根据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违约之责任。
2乙方逾期交纳租金和各项费用,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按
6
f日交纳
的违约金。乙方拖欠房租达日时,甲方有权对乙方
进行停电、停水处理,并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未支付的全部费用及违
约金,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以全部支付的,乙方还应补
足。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
终止合同。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
补损失部分的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或修缮的;
(2)擅自将租赁标的转让、转租、转借、抵押给他人或私自调
换使用。
(3)擅自拆改租赁标的结构。
(4)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活动或改变租赁标的用途。
(5)故意损坏租赁标的,或造成租赁标的损失的。
4若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将租赁标的交付使用,则甲方每延期一
日应提供免费的日房屋使用时间作为赔偿。乙方的起租日为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