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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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r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r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r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r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r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r
六办公费用;r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r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r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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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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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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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r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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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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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可依据其实际支出,按建筑面积或户合理分摊,具体办法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协商达成一致之前,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执行政府指导价。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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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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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业主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开始交纳物业服务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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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物业服务费用,但不得一次性预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物业服务费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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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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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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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