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树形象,但实际上企业追求的始终是利益最,为优质售后服务提前规划设计、提高配套标准带来的就是经济利益。三、几点建议物业管理涉及业主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城市管理和社会稳定。面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一)要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有关政策。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涉及物管的许多政策法规存在着过时、偏离实际、甚至处于真空状态等问题,有必要及时加以清理完善。建议尽快制定《昌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加强我州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尽快出台我州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规程,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使业主自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物业管理项目考评办法,加强对物管企业的监管,督促物管企业改进服务态度,提高物管水平。近年来,物业管理服务刚性成本的增加给物管企业造成经营压力,迫于经营压力,部分物管企业要求从一些小区撤出,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要尽快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现在一些小区物管退出后,仍然有一些物管公司去低价托盘,从而造成恶性循环。解决此类问题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制定行业自律和惩戒规则对此类行为加以约束。此外,要规范物管退出机制。现在的物管市场不怕业主炒物管,就怕物管炒业主。物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因物业服务费得不到调整而选择撤出,业主一旦不能及时选聘物管公司,撤出后必然留下管理的真空,并将难题留给政府,进而影响社会稳定。(二)要建立健全行政协调机制。物管工作涉及到政府诸多职能部门,有关部门能否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直接关系到物管工作的好坏。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行业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应由房管部门处理;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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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工程质量、供水、燃气、拆改承重墙等方面的问题应由建设部门处理;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问题应由规划部门处理;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绿化方面的问题应由园林部门处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占道经营、违章搭建、乱拉乱挂方面的问题应由城管部门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小区治安安全、车辆管理等方面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