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建立安全、整洁、卫生、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一、安全和自控管理1、按照总经办统一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入住,住宿期间应遵守员工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
理,做到文明住宿,保持宿舍整洁。2、使用电视、电脑等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室内外不得吵架、大声喧哗或影响他人休息。4、未经总经办批准,不得接待和留宿外来人员。5、宿舍内物品由住宿人员自行保管,外出期间应做好防盗;6、不得在墙壁、床、门窗上随意涂写、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7、日常生活垃圾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8、住宿人员负责室内区域的清洁、水、电、门窗等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总经办采
取相应的措施处理。9、住宿期间应节约用水、用电、不许长明灯、长流水,做到人走灯灭、关水,设施自然损坏
要及时报修。10、不得在宿舍内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11、合理使用宿舍物品设施,爱护公物,不擅自移动、拆卸,因个人原因损坏者照价赔偿;
若无责任承担着,则由该宿舍员工共同承担。二、电器设施安全管理1、禁止使用液化气炉具、电褥子、热得快等火源性器具。2、宿舍内严禁吸烟;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违禁物品。3、大功率的电器(如:电饭锅、电磁炉、蒸锅、烧水壶、电视机、冰箱、饮水机、空调等),
由总经办统一登记在册,严禁私自增加大功率的电器;4、手机充电须在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不得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充电。5、员工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6、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者。7、因住宿人员违规操作或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引起电器用电、火灾等事故,给公司或
第三人造成财产和财产之外的其他任何损失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住宿人员承担。四、退宿管理1、住宿人员如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总经办有权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1)不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的;(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和设施的;(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6)有偷窃行为的。2、退宿人员迁出宿舍时,应将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除个人物品外,不得带走任何公共设
施,一旦发现,公司有权追究其归还赔偿责任。3、员工退宿同时须办理移交手续(如钥匙移交、物品清点、费用结算等);已退宿的员工应在
离开当天将私人物品全部搬走,否则如有遗失,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