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2012年泉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职工公开招聘考试简章wwwsdgxjycom20120330泉州市教育局点击:240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福建省自考委《关于2012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闽教考务201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考教职工到市属部分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的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学岗位的应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考非教学岗位的应是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四)报考中学、中职、小学相关教学岗位,应具备大学本科(第一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五)报考相关幼儿园工作岗位应具备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六)报考教学工作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八)学校对学历、专业等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公布的为准;
(九)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十)报考职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其规定条件。
(十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全省统一笔试报名。根据闽教人2012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教师招聘工作笔试由
f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通过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