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包人对于洽商变更资料延时签证或是不予确认造成了施工企业索赔困难,而没有相关条款的制约影响了合同的顺利实施。3、交易风险对于合同双方来讲都存在,对于承包商来讲是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业主付款风险或是信用风险,而对于发包人来讲的风险就是承包商的质量风险、工期风险或其它违约失控而蒙受的损失。二、FIDIC合同中的风险条款及应用FIDIC合同目前在工程承包中使用最多的是指99年版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俗称红皮书。红皮书基本上反映了国际工程建设中的惯例,使合同双方能够对于工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担。本文主要对于红皮书中关于合同风险的有关条款进行分析。1、履约风险条款,在FIDIC红皮书中,业主为了避免承包商的违约失控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商提供经济担保,这也是国际公认的业主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FIDIC条款第42款规定“承包商应自费按投标函附录规定的金额和货币办理履约保证履约的保证机构应得到业主的批准履约保证格式应采用专用条件范例的格式也可采用业主批准的格式”按照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一般可以分为现金抵押和保证金保函,目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使用较多地是保函担保制度。根据担保的责任和功用的不同保函可以分为投标、履约、预付款、工程保留金保函,具体内容这里就不详细赘述,可以参看相关资料1。2、对于工程量变更风险的有关条款,根据FIDIC合同第123条款,工程量变更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款,“一项工作的数量超过工程量表的10%以上,变化数量乘以单价超过了合同总价的
f001%,数量变化对单位工作量的费用超过1%,该项工作没有在合同中被标明为固定单价项”。可以重新确定新的适宜的单价或价格。3、法律变动的风险条款,FIDIC条款第137规定在基准日期以后,因为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发生变动,引入新法律,或废止修改了法律,或者对原法律的司法解释或政府官方解释发生变动,从而影响了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则应根据此类变动引起工程费用增加或减少的具体情况,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我国涉外的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因劳动法的变动(法定工作日由5天半缩短为5天)导致了承包商提出了巨大的经济索赔。4、因费用波动而调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物价波动是一种正常现象,而物价的变更风险实际上是一个风险分担的问题,FIDIC条款第138款中规定如果实施工程的费用,在包括劳工、物品以及其它投入,在施工期间有波动,则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应按本条款中的公式进行调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