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足够的照明。十七、汽车吊在行驶前,应将臂杆放在驾驶前的支架上,吊钩要通过吊索挂在保险杆的两个挂钩上,稍微拉紧,同时也要稍微收紧变幅钢丝绳,以防在行驶中振坏机械。十八、可作移动的汽车吊在吊物件作短距离行驶时,其起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50,路面必须平坦紧实。臂杆应在车正前方向,物件离地面不得超过05米。吊物要有专人用绳索牢结物体,保持平稳,以防摇摆撞击。十九、吊物升降时,要平稳操作,严禁突然升降重物,操作过猛,不得引起过大的振动和冲击,以免损坏油或动臂变形,造成起重机翻车。二十、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二十一、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阴暗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歪拉斜挂不吊;5、埋在地下的物件未采取措施不吊;6、带棱角块口的物件未衬垫不吊;7、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上有活动物体或吊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8、安全保险装置和机械设备有异声或有故障不吊;9、氧气、乙炔瓶等受压容器无安全措施不吊;10、遇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f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