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育部考试中心二一一年十月
f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
为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促进教师专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国家标准,是从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的最基本要求,是进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基本依据。一、考试目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2.掌握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幼儿保育和班级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能正确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3具备学科教学能力,掌握拟任教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掌握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在教学实践中正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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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考试内容
(一)幼儿园教师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111关爱幼儿,尊重每个幼儿的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112理解幼儿教育在人一生发展中的重要性,能认识到幼儿教育1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12职业规范11职业理念必须以每一个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113理解教师职业的光荣与责任,具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热情。114了解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意识。12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了解《儿童权利公约》。122熟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评析保育教育实践中的道德规范问题。123了解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与职业行为规范,能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124有爱心、耐心、责任心。131了解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知识,熟悉常见的幼儿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13基本素养132具有较好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133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134具有一定的阅读理解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信息获得与处理能力。211了解婴幼儿发展的基本原理。212了解婴幼儿生理与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熟悉幼儿身体发育、21学前儿童发展动作发展和认知、情绪情感、个性、社会性发展的特点。213了解幼儿发展中的个体差异及其形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