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材料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质量预控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制定以下检验制度。1、根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重要的结构材料如水泥、钢材、砂、石、砌墙砖和砌块、防水材料、玻璃幕墙及建筑外窗等均应有材料进场复验报告。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对于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配件及设备,禁止使用于工程当中。3、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13管理规程规定,Ⅰ类物资属于一般物资,包括保温材料、防火涂料、预制砼构件、门窗、隔墙材料、装饰材料、幕墙材料、焊条、焊剂和焊药,各种管材、管件、原材料及附料,各种安装工程的设备、配件等,电力电缆、电线、箱体、各种开关、灯具及设备等。对于一般物资进场检测,应由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按设计文件要求、现行材料标准规定等具体要求对其进行抽样检测。4、对于所规定的Ⅱ类物资(需要进场复验的材料),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测外,还应由有关人员(试验员)按规定
f“必试项目与检验规则”,进行取样,送至有资质许可的检测单位(试验室、试验中心)进行复试检验(试验),才能认可其质量合格与否。对于此类物资的检验,应由项目工程师组织进行,并按要求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5、对Ⅲ类物资,除须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复试检验(试验)报告外,还需通过规定龄期后再经检验(试验)方能认可其质量的,如砼、砌筑砂浆等。对于此类检验,在项目部应由专职试验工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和送检,并随时与试验单位联系,及时将质量信息反馈给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保证见证取样的数量。
6、物资进场后应按规定程序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办理相应的资验证手续。
7、工程物资材料经进场检验后,应由质检人员(材料保管员)及时进行挂牌、标识,按现场规定进行贮存、入库保管。
8、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隔离、标识、记录与处置。
过程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保证工序质量,是项目部最基本、最重要量控制之一,应在每道工序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1、施工班组的自检、互检:各工种作业班组,在施工
f前应有相应的书面技术交底(或样板交底),在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及时组织进行自检、互检,纠正出现的一般不合格,将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并应保存文字记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