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的交流和沟通,交通运输部决定建立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动态联系机制。请各相关省份和创建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确定信息联络员1名,并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信息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1)报交通运输部。联络员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向交通运输部报告变更信息。信息联络员主要负责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动态信息、考核指标数据和年度报告等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交通运输部有关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动态信息也将直接发送信息联络员。四、落实创建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全面客观反映各地公交都市创建情况的重要资料,也是公交都市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各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创建城市,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各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各有关创建城市年度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交通运输部,直辖市年度报告由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报部。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创建工作总体情况、考核评价指标自评、实施方案执行情况、预算资金投入和落实情况、创建工作经验和建议、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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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综合法律门户网站联系人:交通运输部运输司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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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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