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的,依法给予采煤队队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成心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预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23条在本连队发生重大生产平安事故时,采煤队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
f西山晋邦德煤业〔燕沟采煤队〕平安生产责任制汇编
对本连队的生产平安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分。
第24条未及时组织采煤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5条采煤连队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标准的,采煤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6条对本连队采煤工作面的平安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第27条未组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第28条在采煤过程中,没有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29条不能保证工区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本连队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采煤队队长负主要责任。第30条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平安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31条采煤队没有组织好采煤队的班前会和没有认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点,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第32条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平安隐患,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第33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第34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2
f西山晋邦德煤业〔燕沟采煤队〕平安生产责任制汇编
第35条未组织好本连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6条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连队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7条采煤工区〔连队〕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