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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及休请假管理制度
1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考勤、休请假管理,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2类别: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工伤假、探亲假、生育假),休假(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1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在册员工。14归口管理部门:人事办2考勤管理规定21工作时间设置:公司根据各部门岗位特性和实际情况设置岗位工作时间,主要分为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年综合计算工时制。211标准工时制212不定时工时制:适用于销售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213年综合计算工时制:适应于生产岗位。22值班:公司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应安排专人值班,值班的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公司各生产单位及直接为生产服务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在需要时主动安排人员值班。23迟到:未经批准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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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4早退:未经批准在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指停止工作离岗更衣)为早退,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半日处理。25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及不服从临时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26班中擅自离厂:员工未经批准班中离厂在3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日处理;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一日处理。27惩罚规定27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272旷工扣发当日收入,同时处以每天50元罚款;273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全月累计旷工超过7日的,无故连续一周迟到或早退、在合同期间迟到、早退累计达到10次以上的,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28待岗、下岗人员的考勤管理按《待岗、下岗人员管理规定》3请假管理规定31事假311员工如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应事先书面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可用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同时,在回厂后两个工作日内应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果未及时办理按旷工处理;电话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超过两个工作日必须书面请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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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员工请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含3个),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连续请假在三个工作日至十五个工作日(含节假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312员工申请事假,主管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有关证明。313事假假期最长不超过半个月,假期超过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和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支付。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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