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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系第一、二、三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和秘书处所在单位。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法律硕士(非法法律硕士(法律硕士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35101。拟招收180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专业学位划、援藏计划),其中拟接收推免生40人。招生类别为自筹经费,在校本部学习。
一、专业介绍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2010年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陆续开设了职务犯罪侦查、纠纷解决机制、国际型比较法律人才、知识产权等培养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招生信息发布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
)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
)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招生方式(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f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8年及以前入学,且2012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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