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
共28项
一、保留必经办理的审批项目9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3、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4、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
1环境影响评价审核;2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3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备案;4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5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7防雷装置设计审核;8抗震安全设防要求审核;9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方案审查;10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11移植或砍伐城市树木核准、审批;12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核准;13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14临时建设规划许可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6、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7、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9、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2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认可;3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4一般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5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7防雷装置竣工验收;8取水工程验收;9节水设施验收;10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1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验收
二、保留特殊事项需要个别审批的项目10项
1、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2、改变土地用途
3、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4、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审批
f5、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和建设工程选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迁移异地保护或拆除审批
6、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7、商品房预售许可
8、取水许可审批
9、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1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①锅炉使用登记②电梯使用登记⑧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
三、保留的备案项目9项
1、普通商品住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3、招标文件备案
4、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合同备案
5、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备案
6、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8、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进市施工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备案
附2
f保留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用章
共26枚
一、保留必经行政审批用章9枚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2、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3、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