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企业联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建筑装饰行业校企合作企业联盟。第二条联盟定位:联盟是由建筑装饰行业支持校企合作的企事业单位和
相关机构,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组建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手段,以协同创新、合作共赢为目的的企业团体。第三条联盟目标校企合作、跨界融合、创新共赢。第四条工作原则服务、创新、开放、务实、高效。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任务(一)促进企业与院校共同建立校企联合培养体系,实现企业与院校资源共享,
构建充满活力的校企双方主体合作办学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智力支持、信息支持,为院校发展注入活力。(二)促进校企双方共同建立实训实习基地、顶岗就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构建基于行业分析和工作过程导向型的课程体系以及富有专业特色的“校企合作、项目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建成专兼职结合、“双师型”结构的优秀教学团队。(三)解决企业对适岗大学毕业生定制培养、高效招聘的基本需求;解决企业在职人员职业素养、岗位技能培训等常态需求;解决企业招人、选人、用人、育人、留人、送人的需求;搭建行业“人力资源超市,人才资源银行”。(四)协助企业塑造品牌形象和增强市场竞争力;协助企业资源整合、融资上市等资源对接;协助企业经营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协助企业发布有关信息及各种宣传工作,推广创新实践的成果及相关政府公关活动。(五)研究产学研合作新思路,协同创新,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六)积极争取政府政策和财政等方面的支持。
f(七)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反映会员企业的合理意见、要求和建议,帮助会
员企业排忧解难。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会员构成(一)企业会员: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人力资
源企业、教育机构;(二)团体会员:相关行业协会、行业商会、社会教育组织、创新型研究机构;(三)个人会员:建筑建材装饰行业、职业教育领域的代表性人士、投资者、专
家、双师型人才可参加或被邀请为本联盟个人会员。第七条申请加入本联盟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联盟的章程;(二)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三)支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并愿意为联盟的工作和发展作出努力与贡献;(四)单位会员须是在国家工商、民政等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行为能力的合法主体。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一)填写并提交《会员申请表》;(二)由秘书处按联盟相应程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