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
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
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
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
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
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
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
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
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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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八、合同变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九、合同解除和终止(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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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