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内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商学院的建立是为了不断的提高员工职业化水平、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管理发展的需要,同时为培训工作提供全面的准则和重要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提高集团培训工作水平,促进培训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提升,同时充分挖掘现有内部培训资源,着力打造一支优良的企业内部培训师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企业内部培训师管理小组一、小组成员组成组长:建材常务副总副组长:集团常务副总组员:落地委成员、人行部负责人二、小组职责1负责制定商学院培训师培养计划。
f2负责制定商学院培训师选拔标准、流程及实施计划。3负责制定商学院培训师考核、激励和淘汰等机制。4负责推动商学院培训师课程开发方向与课程教材审编。5负责企业商学院培训师培养实施过程中各项内外资源的组织与协
调工作。6讲师培训时,必须至少有一位管理小组的人员参加,对培训讲师
进行评估,填写《培训师现场表现评估单》7负责与商学院培训师相关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对培训师的管理一、商学院培训师分类及职责1商学院培训师分类根据培训师培养及管理需要,将培训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1)初级培训师:经过PK赛,最终的获胜者可由管理小组颁发初级企业内部培训师证书,年度开发课程2个。(2)中级培训师:具备初级企业内部培训师资格者,年度开发课程3个,担任初级培训师满1年以上,且培训课程满意度85以上(后附《学员满意度调查表》),管理小组测评成绩85分以上(后附《培训讲师课程准备评估单》和《培训师现场授课评估单》),授课累计10课时(含)以上者,可申请成为中级企业内部培训师,中级讲师有参与公司委派的外训学习机会。(3)高级培训师:具备中级企业内部培训师资格者,年度开发课程
f3个,担任中级培训师满1年以上,且培训课程满意度90以上,管理小组测评成绩90分以上,授课累计16课时(含)以上者,可申请成为高级级企业内部培训师。高级讲师可参与公司委派的外训学习。注:培训课程不求数量但要求质量,培训讲师可重复讲自己的课程,每次讲课对前一次课程要有精进的内容。2商学院培训师的职责(1)培训师在商学院管理小组的统一管理下进行课程开发及课程讲授。(2)在培训过程中加强对企业文化的传播和推广。(3)采取不同方式调研培训需求,了解员工对培训课程的具体需求,对课程内容、讲课方式的反应,帮助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