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门小学校外住宿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也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凡是在外住宿的学生,学校要求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方可在外住宿。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做好孩子交通安全和校内外一切安全的教育工作。使他们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二、校外住宿生的家长要确保孩子所居住的环境有利于孩子的学习、健康,不存在安全隐患。积极争取房东配合预防孩子不良行为、突发疾病、纠纷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共同教育、管理好孩子。三、校外住宿学生的家长要做好孩子的榜样,不私自留宿他人或在住所赌博、汹酒、打架等影响孩子的学习,同时要加强孩子在校外的管理,不得随便容许孩子随便逛街,聚众打闹等现象,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家庭作业和孩子功课的辅导。四、校外住宿学生的家长或学生不得在所居住的地方乱接电线、带电修理电器,不使用自制电器,严防触电。使用煤气灶、蜂窝煤炉做饭、冬季取暖,要严防煤气中毒、爆炸事故。不在居住地玩火,严防火灾发生。不携带刀具、烟花爆竹、汽油、有毒物品等危险品进入住所。五、房东要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和家长的管理,督促和监督家长和学生的安全行为,确保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六、在外住宿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学校要求住宿学生的回家必须要有家长的监护,不独自乘坐三轮车、农用车,不追扒车辆,不骑摩托车、自行车等往返校。希望在外住宿学生家长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明确职责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凡因家庭教育不力、管理不严,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家长自负。年级学生:班主任:(签章)家长:(签章)房东:(签章)
柴门乡柴门小学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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