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8《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9《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2006)10《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年版)11《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2009)12《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环办201433号)13《剧毒化学品名录》(2012年版)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版)15《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1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17《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2012年10月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1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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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马王乡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3《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24《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22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2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28《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2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0《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3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13适用范围
131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马王乡厂区)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火灾等事故防止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
132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类与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取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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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马王乡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2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