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文件和会议记录的摘要或者副本;(六)与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中介机构、委托人等单位及相关人员相互沟通情况的记录,对委托人提供资料进行调查的访问记录、往来函件、现场查验记录、查阅文件清单等相关的资料及详细说明;(七)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的书面保证或者声明书的复印件;
f(八)法律意见书草稿;(九)内部讨论、复核的记录;(十)其他与出具法律意见书相关的重要资料。上述资料应当注明来源,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签名、盖章,或者对未签名、盖章的情形予以注明。第四十一条工作底稿内容应当真实、完整,记录清晰,标明目录索引和页码,由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期货法律业务,参照适用本规则。第四十三条本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