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推荐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候选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渝林办201224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林业局【发布日期】20120323【实施日期】201203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推荐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候选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渝林办〔2012〕24号)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直属各单位:为大力弘扬先进,进一步激励全社会投身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国家林业局决定开展“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在生态建设中业绩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表彰在科技支撑、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站组织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集体和个人。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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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坚决贯彻执行林业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较高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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