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老师担任;
六、申诉1.在比赛中,如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队长可向监场老师申述,可以赛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诉至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并交纳50元仲裁押金,听候处理,如上诉成功将如数退还上诉押金,失败则押金不退回;仲裁结果会向全部参赛队伍通报。2,申诉有效期为24小时,比赛后超过24小时后仲裁委员会将不再受理申诉;
f七、奖励办法1,对比赛中前三名的队伍进行奖旗和证书奖励;2,取参赛队伍总数的三分之一数为道德风尚奖,道德风尚奖将依据各队参赛纪律情况进行评选;3,参加单位将参与“湖南大学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八、竞赛规则1.比赛执行中国足协审定的最新〈〈全国足球比赛规定〉;〉2.比赛执行〈〈湖南大学学生手册违规违纪处理办法〉;〉3各队的领队工作人员,教练员(1人),运动员1人凡在比赛场内外故意动手打(踢)人,经大赛仲裁委员会收到的报告,并调查属实,小组赛阶段,该队予以扣除积分3分的处罚,并扣除该队一半保证金,由此原因获得红牌的球员不得参加以后的所有校联赛赛事。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4.在比赛中各参赛队员必须注意动作,出现一切伤害事故,责任自负;5.参赛队需在注册时交齐相关的联赛手续,未完成注册者不予参加比赛。联赛费用注册时一次交清;6.各队必须在比赛前15分钟到达赛场向裁判长报到,并于赛前10分钟,将领队签名的上场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上交,不提交替补队员名单将被视为无替补队员上场;每场比赛均允许替补5
f人,中场休息时换下队员视为上半场所换队员,换下队员不得再次上场;迟到15分钟的队伍将取消其比赛资格;7.开赛前裁判员将核对报名上场及替补队员相关证照,无证或未带证明者均不得参加比赛,对此造成的后果各队自行承担;8.若某队上场球员的身份不实,一经查出,则本场比赛该队以0:3判负。对出现资格有问题的球员实行禁止参加本联赛以后所有比赛的处罚;9.若确实某参赛队员资格有问题,但在其参加比赛过程中没有球队对其身份进行质疑,或其他球队因超过申诉有效期而未能对其进行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发现并确认其资格有问题,该队员所代表的球队以前的成绩保持有效,不予更改。但对该支球队实行禁止参加本联赛以后所有比赛的处罚;10.在全部比赛中,运动员或者教练员累计2张黄牌或1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小组赛黄牌带入淘汰赛阶段;11.各队必须遵守赛场秩序,教练和替补队员必须在指定区域,非教练和替补不得进入该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