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充装前的气瓶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1、无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气瓶和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以及有报废标记的气瓶;
2、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记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气瓶;
3、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辩认的气瓶;
4、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
f5、气瓶外表面有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它严重外部损伤缺陷的气瓶;
6、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气瓶;7、气瓶瓶体或附件的材料与所装介质的性质不相容的气瓶;8、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气瓶;
9、气瓶内无剩余压力的气瓶;10、非自有产权或档案不在本单位气瓶①气瓶钢印标志为非本单位的气瓶;
f②气瓶钢印标志与气瓶标识不一致的气瓶;③气瓶钢印位置有打磨痕迹的气瓶;④在气瓶上有重复或多个钢印的气瓶;⑤没有打上本单位钢印的气瓶。
二、经检查合格的气瓶,放到可充瓶区;不合格的气瓶,放到不可充瓶区。
f三、充装后的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妥善处理,检查内容应符合下表规定:
气瓶型号充装重量及允许偏差瓶体、瓶阀及与瓶体的连接气瓶有否鼓包变形瓶体的温度YSP504910kg不漏无正常YSP1514505kg不漏无正常
fYSP109503kg不漏无正常YSP54802kg不漏无正常YSP21901kg不漏无正常
四、填写充装前、后检查记录表。
五、注意事项
f1、复检秤必须在校验周期内使用,先校准0位,然后逐瓶进行复称检查。
2、复称不合格气瓶的处理:超重的送往残液处理岗位倒回超出部分,欠装的由充装岗位补足,并且及时调校失准的充装秤。
3、采用肥皂液进行检漏,发现有漏气瓶,必须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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