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邓庄220KV变电站工程施工现场群体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置。12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工协作。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主要由事发单位积极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事发单位主要领导要到现场,直接参与指挥处置工作。(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3)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疏不宜激。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4)快速反应。形成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5)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以劝阻为主、谨慎胜勇强制措施。本着事前预防为重点,以解释、宣传为手段。13事件分级本预案所称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现场围堵项目部办公室、现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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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电停工及其到各级信访场所群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到重点地区聚集、堵塞交通,造成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等级的确认,主要根据群体性上访人员的规模以及行为的激烈程度、对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危害程度划分。131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Ⅰ级)在企业当地一次参与人数2000人以上的;到中南海周边、中央领导同志驻地、天安门广场等首都重点地聚集,上访人数200人以上的;到中央国家机关、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集团公司总部机关聚集的上访人数1000人以上的;出现全系统范围或跨企业、跨地区或跨行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500人以上的;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其他事件。132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在企业当地一次参与人数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到中南海周边、中央领导同志驻地、天安门广场等首都重点地聚集的上访人数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到中央国家机关、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集团公司总部机关聚集的上访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联片、纠合、串联进京上访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133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在企业当地一次参与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到中南海周边、中央领导同志驻地、天安门广场等首都重点地区聚集的上访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到中央国家机关、省(市)自治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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