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完成工作量按50的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另50作为违约索赔处理。未完成的零星工作量,在乙方工程款中按本项人工单价的三倍扣除。
8、乙方进入工地绝对不准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打架、斗殴双方各处以不少于10000元的违约索赔;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任何理由而停工、拉闸断电、攀爬塔吊、围堵道路、建设单位、政府机关等场所,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予以不少于10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只对乙方签约者负责,不同工人发生任何经济方面关系,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人闹事到甲方,每发生一次违约索赔100010000元,如发生严重后果,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9、因乙方违规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费用5000元以内的全部由乙方承担;500010000元费用,超出5000元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10000元以上的费用(乙方承担7500元)其余均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工人原因造成他人伤亡事故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工作当中因工人自行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或酒后上班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所提供乙方使用的大型机械,如不是正常使用的损坏,而是乙方人为损坏,维修费用加15管理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11、如乙方现场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次的违约索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完成的工作量按50结算。
12、乙方材料进场及材料堆放应服甲方的安排,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及其它分包的任何物料。对甲方所供材料,乙方应限额领用妥善保管,节约使用,甲方定期对乙方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加定额损耗),超出部分加15%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节约部分予以奖励。
13、乙方负责对自身所有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而不另外发生费用。
14、竣工交付及其他工序完成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15、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得在生活区留宿家属及无关人员,绝对不能入住小孩。否则一经发现,对乙方每留宿一人一天(或一人一次)违约索赔100元次至1000元次。
16、乙方不得擅自在现场、生活区开火做饭,擅自在宿舍接驳电线,否则一经发现,违约索赔200元次至1000元次,并没收炊具、灶具及大功率用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