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规定
公司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防范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中的风险规范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号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公司开展发展战略规划工作的依据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子分公司。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方案审议有关战略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决定重大战略事项等。第四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总经理办公会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对总经理办公会提交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形成发展战略建议方案。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审批公司战略规划
f四审批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调整提案五审议公司权属子公司战略规划形成决议六审议公司权属子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调整提案形成决议七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影响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方案及提案。其相关职责包括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调整方案。二对影响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意见等。三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初稿进行评审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四进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第八条公司资产经营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修改的筹备工作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其相关职责包括一组织筹备编制和修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二每年适时召开公司专项会议搜集、整理管理层对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及调整意见。三负责协调公司战略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其它相关事项等。第三章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原则及依据第九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方案应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发展战略规划方案必须全面、完整、具体并将经营指标层层分解落实。第十条发展战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