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机动车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开业条件审核表
沪交运管许可□字号:□□□□□□□□□□□□□□□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区(县)
联系电话
经济类型
国有()集体()个体()联营()股份制()
外商投资(独资□合资□合作□)港澳台投资()其它()
本栏由“三资”企业申请者填写
投资方
中方外方
合同投资额:实际投资额:投资年限
(年)
万美元万美元交通部立项批复文号市交通局批复文号
中方:中方:
外方:外方:
批复日期批复日期
二、设施条件
经营场地停车场地
规定面积(m2)
30
实际面积(m2)
审核情况
生产厂房
30
合计
60
三、人员条件人员构成
专业培训的轮胎维修工
应配人数
1
审核情况
四、管理制度和要求
序号
项
目
1用户抱怨受理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消防、环保承诺书
五、设备条件
序号
设备名称
1空气压缩机
2漏气试验设备
3轮胎气压表
4千斤顶
5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6轮胎轮辋拆装、除锈设备或专用工具
7轮胎修补设备
8车轮动平衡机
审核情况审核情况
六、审核结论(由审核部门填写,符合条件打“√”;不符合条件的打“×”,简要写明不符合情况)
审核人员:
审核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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