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参照《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执行,严格控制使用乙类药品与自费药品;不得把保健品、自费药品等改换成基本用药。(四)新农合病人住院病种、住院指征及报销范围,严格按政府管理机构的政策规定执行。四、新农合病人诊疗管理制度(一)在诊治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f(二)医院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每一位入住的“新农合”病人,细致耐心地解答病人的疑问,宣传农合的相关政策与知识,做到对参合病人的政策解释准确、无歧义。(三)接诊护士或护士长,应再次核对病人的合疗证、户口本是否与病人一致,杜绝冒名顶替。主动向病人提供农合政策宣传及义务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四)严格出入院指征,遵守诊疗常规,提高参合病人的三日确诊率。(五)合理用药:参照《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坚持因病施治,强调基础用药(甲类药品),避免不合理及重复性用药。1、乙类药:严格控制此类药品使用,使用前必须向患者履行告知并签字,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额的30;2、自费药品: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应首先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签字后方可使用,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额的10。(六)严格控制出院带药,好转及未痊愈的病人,带药不得超过7日量。每日药品总费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七)合理检查:严格控制大型检查,杜绝重复检查。凡百元以上的检查,主治医生应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审批、与科主任双签字后方可进行。大型检查阳性率不得小于60。(八)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医生不得向病人开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药品与检查。(九)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严禁挂床,挂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十)因主治医生解释不清或在诊疗活动中未按上述第(五)、(六)、(七)条规定执行,造成的医疗费用纠纷,由主治医生承担责任。(十一)特殊病种、因病情需要的大处方、特殊治疗必须实施审批制度。(十二)新农合病人其它管理制度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f(十三)新农合病人的住院卡,全院应加统一的区别标识,便于职能部门监查。五、新农合办公室工作制度(一)在主管院长及所属部门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二)负责对全院员工进行“新农合”政策及管理制度培训,向各临床科室解答“新农合”政策及政府相关规定的咨询,给临床“新农合”病人的治疗提供政策指导性建议。(三)负责向区按时交送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各种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