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目
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事故分级14适用范围15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指挥机构22办事机构23咨询机构3预防预警31预防管理32预测预警4应急响应41事故报告42先期处置43预案启动44现场处置
录
f45扩大应急46安全防护47信息发布48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52调查评估6应急保障61队伍保障62物资保障63技术保障64医疗保障65资金保障7监督管理71预案演练72宣传培训73奖惩制度8附则81编制部门82解释部门83实施时间
f1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全市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甬政发〔2005〕1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13事故分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按照其性质、可控性、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IV级。131特别重大I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或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紧急疏散转移5万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f132重大Ⅱ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1O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5000万元以上、亿元或1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紧急疏散转移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133较大Ⅲ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紧急疏散转移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134一般Ⅳ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或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紧急疏散转移5000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超出县市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或市政府决定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