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0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部长苗圩2017年7月3日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行为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以及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有偿使用。
f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第四条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的频率除外。第二章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所申请的无线电频率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二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技术方案可行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还应当符合空间无线电业务管理相关规定。第六条申请办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使用无线电频率的书面申请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开展相关无线电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和管理措施等三拟开展的无线电业务的情况说明包括功能用途通信范围距离服务对象和预测规模以及建设计划等四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拟采用的通信技术体制和标准系统配置情况
f拟使用系统设备的频率特性频率选用组网方案和使用率主要使用区域的电波传播环境干扰保护和控制措施以及运行维护措施等五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承诺书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无线电频率拟用于开展射电天文业务的还应当提供具体的使用地点和有害干扰保护要求用于开展空间无线电业务的还应当提供拟使用的空间无线电台卫星轨道位置卫星覆盖范围实际传输链路设计方案和计算等信息以及关于可用的相关卫星无线电频率和完成国内协调并开展必要国际协调的证明材料。无线电频率拟用于开展的无线电业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