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足之处陈列如下:一.从论文的研究设计来看
1文章采用病例对照研究来比较两种疗法疗效,通常选取利用两种结局指标(如治愈,未治愈)来分组,而暴露因素则为先前采用何种疗法(一种疗法定为暴露组,另一种则看作非暴露组),本研究的设计就显得有些混乱。2本研究随机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显然是不合适的,首先,不应该按照治疗方法来分组,其次,这里说随机也是不合适的,病例对照研究不应该这样描述,在给病例组寻找对照时可随机从源人群中抽取。3作为病例对照研究,本文并没有考虑一些对研究结果可能造成影响的“混杂因素”,分析时应该使用多元回归分析或者Logistic分析,而不应该简单的采用卡方及t检验。4探索两种疗法的最佳设计应为随机对照试验(RCT),RCT是临床研究的金标准,与其说本文是病例对照研究,不如称它为病例对照研究与RCT的混合体。因此,对于本研究来说,最佳的设计思路应该是前瞻性的随机对照试验。5随机对照试验实施步骤:1根据事先制定好的严格的纳入排除标准,按随机化、盲法、对照、可重复的原则将纳入的病人随机分为两组,测量基线指标,并分别接受两种治疗方法。2试验组采用大蒜、芒硝外敷联合抗生素治疗,对照组使用空白安慰剂联合抗生素治疗。3按照试验规定的时限结束研究,收集病例信息,确定试验的主要及次要指标,因为如果存在多个主要指标的情况下,需对检验水准α进行校正。如本研究中的结局指标就不明确,存在多个结局指标但主次又不分明。4根据确定的结局指标的测量值进行统计分析,采用t检验或卡方检验,从而得到两组疗效有无差别。6另外,对于本研究也可采取巢氏病例对照研究的设计思路。二.从统计分析方法来看:1前后例数不一致:11临床资料中描述的治疗组与对照组各60例,而本文应为两组各55例2忽视了t检验的前提条件:用于比较均值的t检验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针对单组设计定量资料的;第二类是针对配对设计定量资料的;第三类则是针对成组设计定量资料的。后两种设计类型的区别在于事先是否将两组研究对象按照某一个或几个方面的特征相似配成对子。无论哪种类型的t检验,都必须在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下应用才是合理的。文中所用组间t检验,两组资料应取自正态分布的总体,并满足方差齐性。必须在这样的前提下所计算出的t统计量才服从t分布,而t检验正是以t分布作为其理论依据的检验方法。不考虑t检验的应用前提,对两组的比较一律用t检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