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f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客户分类1第三章客户营销7第四章客户服务10第五章客户管理11第六章附则13
f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服务体系,推行客户分级管理,进一步增强我行客户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是指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相关评定标准,向我行申请消费类贷款的个人客户。
第三条客户管理遵循“规范管理、注重维系、层级服务、合作共赢”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办理消费贷款业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分支机构。
第二章客户分类
第五条分类原则。消费类贷款客户分为一至五类,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年龄、户籍、学历、家庭资产、是否有特殊技能等基本信息;
(二)客户的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所在行业、工作单位、担任职位、薪酬等;
(三)客户的信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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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客户与金融机构的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存款、理财、贷款和客户在银行获得的评级情况等;
(五)其他与客户相关的情况。第六条一类客户标准:(一)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至55周岁(含5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收入稳定,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的正式编制公务员,副团级以上(含副团级)军官;2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的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3公立学校或当地知名私立学校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校领导职务;其中,对于部属高校可以为担任一级学院院领导职务;4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获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以上(含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称的正式编制医生(中药、西药人员,护理人员,其它卫生r